校歌校訓 總會章程 省港澳母校 各地同學會 各級級社 資料庫 其他連結 電子郵件

圖片廊 總會活動 同學通訊錄 問題解答 同學會通告 網站結構 商標訴訟案

培 正 同 學 總 會 章 程

  1. 號召海外各地同學會參加,共同組織「世界培正同學會*」;

  2. 世界培正同學會以母校所在地為設立之地點;

  3. 世界培正同學會以母校所在地同學會之會長為當然會長;

  4. 世界培正同學會副會長以各地同學會之會長為當然副會長;

  5. 世界培正同學會常務理事以母校所在地同學會之常務理事為當然常務理事;

  6. 世界培正同學會顧問由各地同學會選出擔任。


* 後改稱培正同學總會








香港章程 1947  香港章程 1971

主頁 | 校歌校訓 | 總會章程 | 省港澳母校 | 各地同學會 | 各級級社 | 資料庫 | 其他連結 | 電子郵件

更新日期 11/06/08